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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绿色低碳产品评价机构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2024-02-26 关键词: 绿色低碳产品



鲁碳发字〔2024〕02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发改就业〔2022〕107号)文件精神,依据山东省发改委多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绿色消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分工方案》(鲁发改经贸〔2022〕518号)通知要求,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推进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因此,特公开遴选绿色低碳产品评价机构,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产品评价范围

工业类产品。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的咨询服务类专业机构,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

2、有专业团队、办公场地、设施和经费保障。

3、职业素质高、管控能力强,重信誉、守信用,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申报材料

1、备案申请:按照基本要求,提交备案申请。附相关制度和材料并生成PDF文件,发至邮箱。

2、信用核查:审核组负责核查信用,发现有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不予备案。

3、评估机制:评估组负责材料评估,主要为经费保障、人员配备、信息管理等内容核验。

4、备案公示:审核通过后,将绿色低碳产品评价机构在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即可纳入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资格认定目录,颁发《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资格证书》。

四、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1-58233417 邮箱:sddtjj2012@163.com

附件:绿色低碳产品评价机构申报表

 

20240224关于遴选绿色低碳产品评价机构的通知.pdf

 

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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