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长期国债 2025-04-05 关键词: 政策补贴
一、支持方向与重点领域
1.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 重点支持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项目,涵盖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等方向。具体包括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示范(如生物质能、地热能应用)、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碳数据中心等。氢能、新型储能研发及风电光伏制造项目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内。
重点支持:列入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清单的项目,包括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物质能/地热能替代化石能源示范、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应用等。
技术门槛:要求技术成熟度达到TRL7级以上,减排效果需量化(如单位碳排放降低20%以上)。
2.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降碳 聚焦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数据中心等行业的节能改造,支持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供热基础设施升级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年综合能耗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需提供节能诊断报告。
覆盖行业: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数据中心等高耗能领域,支持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园区能源梯级利用、余热回收等。改造标准:新建或改造后项目度电碳排放需较2024年同类水平降低20%。
3.循环经济助力降碳 支持退役设备再制造、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如粉煤灰、尾矿、建筑垃圾)、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如沼气、生物柴油)及可降解材料生产等。
支持内容: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如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85%)、退役设备再制造、可降解塑料生产、农业循环经济项目等。
示范要求: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需形成全链条资源循环模式。
二、支持方式与资金标准
1.差异化补贴比例
先进技术示范:最高支持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1亿元)。
重点行业改造:补贴比例20%,园区集成改造项目可额外增加5%。
循环经济项目:补贴比例15%,大宗固废处理类优先。
特殊地区:西藏、南疆四地州等项目可获全额补助。
2.资金拨付机制
分阶段拨付:首次拨付50%,后续根据建设进度补足。
监管要求: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资金使用需与建设成果挂钩。
三、申报条件、资料清单及流程
1.申报条件:
主体资质:申报单位需为独立法人,近三年无重大环保处罚或失信记录。优先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绿色工厂认证企业。
项目成熟度: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前期手续完备(审批 / 核准 / 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节能审查等),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备案。已开工项目投资完成率≤50%,计划开工项目需在2025年内启动,已完工或试运行项目不得申报
资金落实:提供自有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股东出资等)及贷款合同(如有),确保配套资金到位。自有资金到位率≥20%,需提供银行资金证明或母公司出资承诺。
信用要求:项目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交 “信用中国” 信用报告并承诺材料真实性。
唯一性:未重复申请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财政资金。
技术验证与绩效:年耗能超1万吨标煤项目需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节能诊断报告,量化节能降碳潜力;需采用国家发改委认证的碳减排核算方法学,明确减排目标(如年减碳量≥1万吨CO₂当量)。
2.材料清单:
核心文件:《资金申请报告》(含项目代码、建设方案、投资估算、绩效目标)。
附件要求:
(1)环评批复、节能审查文件、用地许可证。
(2)资金到位证明(如银行流水、投资协议)。
(3)信用承诺书(承诺未重复申报其他中央资金)。
3.申报流程:
储备入库(2025年第一批3月截止):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提交项目信息,完成省级储备库备案。
逐级审核:县→市→省发改委初审,省级推荐名额有限(通常10-16家)。
国家评审:国家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经济性评估,重点审核技术先进性与减排效益。
四、风险防控与注意事项
1.四严禁原则
严禁重复申报、形象工程、隐性债务、数据造假。
已获其他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2.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后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未达预期目标可能被追回资金。 第三方机构将按季度核查建设进度与资金使用合规性。
3.时限要求
各地申报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节能降碳专项第二批通常为 2025 年 9 月中下旬),逾期视为放弃。
4.动态监管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定期报送进度,接受能效监测与评估。
5.责任约束 虚报材料或违规使用资金的单位将被追责,纳入失信名单。
结语:2025年节能降碳专项资金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企业需紧扣政策导向,强化技术验证与合规管理,同时注重减排成效的量化呈现。建议提前3-6个月筹备材料,优先选择列入国家示范清单的技术路线,并密切关注省级储备库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