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2026-01-25 关键词: 超长期国债
可申报超长期国债的节能降碳项目完整标准(2026最新)
超长期特别国债(节能降碳方向)只支持存量改造、设备更新、节能降碳提质、低碳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一、通用硬性准入条件(全部项目必须满足)
1. 节能成效底线(核心指标):项目改造完成后,需达到年节能量≥150吨标准煤 或 年节电≥50万千瓦时;节水改造项目需年节水≥50万立方米,未达标直接一票否决。
2. 设备能效标准:更新替换后的设备,能效必须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能效标准,或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严禁低水平替换、低效改造。
3.投资规模要求:单个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取消以往1亿元高门槛,中小企业项目可正常申报,特殊细分领域以地方发文细则为准。
4. 项目进度合规:项目已完成备案/审批,已完成投资占总投资0%—80%(不含80%)。完全未开工、已完工、投资超80%的项目,禁止申报。
5. 入库要求:必须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获取唯一项目代码,纳入省级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线上线下资料完全一致。
6. 前期手续齐全:完成可研审批/备案、环评、能评、用地预审、规划许可等法定手续,满足“可立即开工、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要求。
7. 淘汰设备配比:设备更新类项目,淘汰设备原值总额÷新购设备投资总额≥10%,需提供设备淘汰、拆除、处置佐证材料。
8. 合规排他要求:已获得其他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无重大环保处罚、失信记录。
二、八大可申报节能降碳项目(重点支持)
1、工业高耗能设备更新改造(最主流、通过率最高):覆盖工业锅炉、电机、水泵、风机、压缩机、换热器、变压器、工业照明等高耗能通用设备替换改造;支持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系统节能优化。适用于制造业、化工、建材、轻工等全部工业企业。
2、能源电力节能降碳改造:煤电节能降碳灵活性改造、电网能效提升、配变节能改造、厂用电降耗、电力系统调压节能、分布式储能配套节能改造等存量电力项目。
3、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公共建筑、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包含外墙保温、门窗节能、中央空调系统更新、楼宇节能智能化、光伏配套建筑节能、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等存量建筑提质项目。
4、交通运输节能降碳项目:场站节能改造、充电桩配套节能系统、港区节能、公路隧道照明节能、交通运输设备低碳更新、智慧交通节能改造等。
5、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替代改造:散煤替代、工业燃煤清洁化改造、燃煤系统超低排放+节能耦合改造、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6、循环经济与资源节能降碳项目: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水资源循环利用、中水回用、节水降损改造等兼具节能、减碳、节水效益的项目。
7、低碳零碳示范与数字化节能改造:企业能源管控中心、智慧能耗监测平台、厂区碳监测系统、数字化节能运维改造、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创建配套改造项目。
8、公共领域节能降碳补短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市政路灯节能、市政供水节水改造、城市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升级。
三、必须具备的附加评审加分条件(提报通过率)
1. 能耗达标要求: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必须编制专业节能诊断报告,明确节能潜力、改造方案、降碳量化数据。
2. 减污降碳协同:优先支持同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降碳的复合型改造项目,单一节能、无减排效益项目优先级偏低。
3. 规划匹配:纳入国家、省级双碳规划、节能改造专项规划、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项目优先入库。
四、绝对禁止申报的项目(一票否决)
1. 纯新建、纯扩产、新增产能类项目(只改存量、不支持增量);
2. 已完工、投资超80%、长期停工无法落地的项目;
3. 仅装修、运维、软件升级,无实质性设备更新、无量化节能降碳成效的项目;
4. 存在环保失信、安全生产处罚、能耗超标未整改的企业项目;
5. 已享受中央各类财政资金、国债资金扶持的重复申报项目。
五、国债资金支持规则
1. 支持方式: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两种;
2. 补助比例:最高可补助项目总投资20%;贷款贴息利率最高1.5%;
3. 资金属性:长期低息、还款周期长、财政属性强,企业资金压力极小。
六、一句话总结筛选标准:存量改造为主、有设备更新、有量化节能降碳数据(150吨标煤/50万度电以上)、手续齐全、在建未完工、无重复拿资、能效达标,即可申报超长期国债节能降碳专项。
联系人:曲主任 15605313453
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