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网站 2026-05-09 关键词: 国债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对一定规模的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资金超过2000万以上的,进行15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一、政策背景与牵头部门
多部门联合支持民企设备更新与技改核心文件是:《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 号),《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2024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单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参与:工信部、商务部等十余个部门”),建立 “两新”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资金来源与支持方式
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2025 年约3000 亿元专项用于设备更新,民企项目占工业领域资金80%。
方式:投资补助 + 贷款贴息,不是直接给企业发债。
三、申报门槛(关键修正)
设备投资门槛:工业、电子信息等多数领域:≥2000 万元;轻工、纺织等:≥1000 万元
部分小型设备:≥200 万元。不再执行旧规 “总投资≥1 亿元”(2024 年 7 月已取消)。
项目状态:在建、进度<80%;淘汰旧设备原值≥新设备投资10%。
四、补助比例:最高 15%
工业、能源、交通、物流、环保等主流领域:补助比例≤核定设备投资的 15%。
资源环境、节能降碳、安全生产等专项:部分地区可上浮 20%。
贷款贴息:中央财政贴息1.5 个百分点,特别国债额外贴息,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五、支持领域(民企全覆盖)
工业: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汽车零部件、纺织、轻工、医药等。
能源电力:新能源外送、风电光伏改造、节能降碳等。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城轨、老旧船舶报废更新等。
电子信息:手机、计算机、通信设备生产线升级等。
环境基建:污水、垃圾、固废处理,废旧装备再制造等。
其他:教育、文旅、医疗、老旧电梯、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等。
六、申报流程
项目入库: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库。
地方审核:省级发改、工信等部门初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复核:国家发改委牵头复核,下达补助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企业,专款专用。
七、常见误区澄清
不是 “26 个部门”:官方为十余个部门联合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不是 “15%-50%”:主流最高 15%,专项不超 20%,无 50% 补助。
不是 “资金超 2000 万就补”:设备投资≥2000 万(总投资可低于 1 亿),且需符合行业、项目状态、淘汰设备比例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不是 “只给民企”:国企、民企、专精特新企业一视同仁,民企实际占比超 80%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