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2025-08-01 关键词: 市级联系人
各市(县、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企”四级节能降碳工作网络,确保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精准落地、项目高效对接,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公开遴选一批市级节能降碳项目联系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每市限推荐2人,熟悉钢铁、水泥、有色、制造、石油、化工六大行业。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
2、精通钢铁、水泥、有色、制造、石油、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路径及典型案例。
3、具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协调、政企沟通和资源整合能力,牵头联系技术交流、项目对接、培训观摩等活动。
4、年龄40—55周岁,身体健康,可适应经常出差。
5、现任(曾任)下列职务之一者优先:
• 市、县级节能监察机构、绿色低碳发展中心科级以上人员。
• 市级行业协会(学会)副秘书长及以上职务。
•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环保总监、副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 省级及以上节能诊断、碳核查、绿色制造第三方机构技术负责人。
三、主要职责
1、政策传导:及时向本市企业宣贯国家及省最新节能降碳政策、标准、指南,每季度向指导小组提交书面反馈。
2、项目组织:建立并动态更新本市六大行业节能降碳项目库,每年牵头举办不少于2场技术路演、供需对接或培训观摩。
3、技术服务:配合指导小组开展节能诊断、碳核查、能效对标、示范项目验收及后评价。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
1、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PDF)发至sddtjj2012@163.com。
2、《市级节能降碳项目联系人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职称、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近三年参与的节能降碳项目、活动佐证材料(通知、签到表)。
(二)资格审查与公示
指导小组秘书处对材料进行初审,必要时组织面谈或现场考察;拟入选名单在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聘任与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由指导小组统一颁发聘书(任期2年,可续聘)。择时在济南举办首期专题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激励与支持
对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1000万元或年节能量≥1万吨标准煤的联系人,省中心给予通报表扬及一次性奖励3万元。
每年安排一次国内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考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31-58233417
邮箱:sddtjj20212@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6266号
附件:市级节能降碳项目联系人推荐表
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