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期)双碳人才评价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三期)双碳人才评价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2025-12-09 关键词: 人才服务



鲁绿发字〔2025〕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政策法规,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快速发展,提高双碳人才专业素养与专业技术水平,规范双碳人才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体系,引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范围。凡符合国家绿色低碳产业政策以及《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凡拥护中国共产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规定,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可作为评价参考。在绿色低碳发展有社会贡献的,可作为重要评价依据。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官网人才服务→申报窗口→递交材料,提交能反映本人学历、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5年12月10号起到2026年3月20号止。

评审时间:由3月25号至4月10号。

公示时间:4月13日—4月20日(七天)。

四、材料要求

1、《申报表》《破格申请表》注册会员后,网上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明、专业技术成果、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及奖励证书,现专业职资格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按模版编写,资料为PDF版。

3、破格申请人需提交《破格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五、咨询电话

0531-58233417 

关于开展(第三期)双碳人才评价的通知.pdf

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

2505年12月9号



返回上一步

山东绿色低碳网
0.03484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