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DB33/T 2274-2025)

《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DB33/T 2274-2025)


来源:办公室 2025-08-31 关键词: 生态产品核算规范



由省发展改革委指导、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牵头修订的省级地方标准《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DB33/T 2274-2025)(以下简称“新标准”)于今日正式实施,是2020年9月我省率先推出全国首部省级GEP核算标准以来,首次对标准进行迭代升级。

以森林、草地、湿地、农田、海洋等生态系统为代表的“绿水青山”,不仅为人类生活和生产提供了食物、原材料等必需的物质产品,还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净化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这些生态系统对促进人们身心健康、提升生活质量也有着积极影响。

GEP是指一定行政区域内各类生态系统在核算期内提供的所有生态产品的货币价值之和,主要包括物质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简单来说,GEP就是给绿水青山算笔“经济账”,就像大自然的“年度财报”,量化我们的生态家底。

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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